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花溪區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花府辦發〔2018〕46號
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花溪區外來
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區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貴州省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條例》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暢通信息資源共享渠道,強化項目建設聯動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建立花溪區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召 集 人:梅 俊(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召集人:袁 莉(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王 偉(區政府辦主任)
龍禮云(區委辦副主任、區督辦督查局局長)
周 治(區委辦副主任、區農業局局長)
池 巍(區政府辦副主任)
黃昌偉(區投資促進局局長)
賀 智(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局局長)
鄧彩紅(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甘 健(區教育局局長)
侯 申(區科技局局長)
曾興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大數據局〕局長)
危大勇(區旅游局局長)
蔡 舟(區民政局局長)
周會智(區財政局局長)
汪 海(區國土分局局長)
張君發(區生態文明建設局局長)
郭鳳丹(區規劃分局局長)
張建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謝 冬(區交通局局長)
卓 犖(區水務局局長)
黃元鴻(區商務局局長)
黃興翠(區衛計局局長)
楊 旭(區文廣局局長)
鄧松江(區市監局局長)
趙萍萍(區法制辦主任)
姚險峰(區人防辦主任)
石 雄(區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劉 容(區金融辦副主任)
蘭方鴻(區交管分局局長)
趙 華(區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徐 旺(區國稅局局長)
趙 瑩(區地稅局局長)
李亦然(區工商聯主席)
徐國敏(區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宮連虎(青巖鎮鎮長)
王文敬(石板鎮鎮長)
楊 云(燕樓鎮鎮長)
李 斌(麥坪鎮鎮長)
簡秀華(孟關鄉黨委書記、鄉長)
羅 軍(馬鈴鄉鄉長)
金洪峰(黔陶鄉鄉長)
唐家貴(高坡鄉鄉長)
王明友(久安鄉鄉長)
單長發(明珠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謝 梅(陽光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曾濤峰(貴筑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何才偉(清溪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趙福春(溪北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梁 晶(區城南公司董事長)
徐殿明(區城投公司董事長)
張樹勇(區旅文公司董事長)
鄭 斌(區國資公司總經理)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區投資促進局,由黃昌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生態文明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大數據局)、區督辦督查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農業局、區政務服務中心等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聯席會議及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由區投資促進局代章。
二、主要職責
(一)聯席會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外來投資的各項部署和要求,統籌協調解決外來投資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和問題;研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交聯席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收集匯總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有關情況,跟蹤了解相關政策落實情況;負責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指導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收集會議議題,報會議召集人審定;負責籌備召開聯席會議,起草印發會議紀要;負責總結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辦理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實行全體會議和辦公室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相關單位參加。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相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辦公室會議根據工作需不定期召開,由辦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或其他需要研究協調的具體事項,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審定實施。
(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按要求報送相關會議資料,參加聯席會議和辦公室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主動研究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提出工作建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社區服務中心,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及時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外來投資服務和保障工作,優化營商環境。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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