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花府任免〔2019〕9號:任海峰同志原任原花溪區監察局第四監察分局局長職務自然免除。
花府任免〔2019〕10號:馮小芳同志不再擔任花溪區平橋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何丹丹同志不再擔任花溪區航天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黎超同志不再擔任花溪區黃河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李光耀同志不再擔任花溪區小孟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李朝剛同志不再擔任花溪區金竹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花府任免〔2019〕11號:趙杰同志兼任花溪區黃河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兼任花溪區
三江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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