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花溪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經過調研論證、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形成了《貴陽市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根據《貴州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全區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建議,可在2021年9月27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貴陽市花溪區明珠大道192號花溪區農業農村局(郵政編碼:55002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宅基地審批管理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225712734@qq.com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曾小力,88231687
附件:《貴陽市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貴陽市花溪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8月27日
貴陽市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
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開展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妥善處置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維護農村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本細則實施前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以及鄉鎮和區有關部門各階段頒發的證書,繼續有效,不需要補辦或換證即可作為申辦不動產登記的有效證件。
第三條 堅持群眾自愿、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則。確權登記頒證是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服務事項,群眾是確權登記主體,自主決定是否申辦不動產登記,并自行承擔國家、省、市規定需由群眾承擔的費用。
第二章? 房屋范圍
第四條 本細則適用于花溪區(不含經開區、湖潮鄉、黨武街道)的農村宅基地和住宅房地一體確權登記。
第五條 本細則所稱宅基地,是指依法取得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地基、院壩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村住房,是指依法利用宅基地或其他集體土地建造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獨立的農村圈舍、農具房、廁所等臨時性建(構)筑物,沒有符合規劃和建設的相關材料的,一般不予登記。
第六條 以下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房,不予以確權登記:
(一)位于禁止建設區內的,主要包括:
1.城市綠化用地,城鎮各片區之間的隔離綠地,林地中的喬木林林地和生態公益林林地;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及禁止建設區,城市道路規劃路幅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或者水利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的禁止建設區;
3.軍事管制區;
4.河、湖、濕地保護范圍內;
5.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不能連通市政管網和沒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
6.重點生態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內;
7.古樹名木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
8.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
9.變電設施用地、輸電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
10.公路建筑控制區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
11.地質遺跡及礦產資源埋藏地;
12.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區或者隱患區;
13.納入城中村改造的區域;
14.鄉鎮(街道)或有關部門認為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在相關禁建區劃定前建設的,能提供證明的,可以確權)
(二)2020年7月3日以后無任何手續修建的房屋;
(三)城鎮居民違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購買農房的,不予登記;
(四)土地、房屋權利已被依法征收、沒收或收回,原權利人提出土地及房屋權利首次登記、變更登記等申請的;
(五)將原宅基地及住房出售、贈予、出租給他人等違反“一戶一宅”政策,再次使用集體土地建房的;
(六)非法侵蝕、侵占原國有農用地(國有農場、國有林場等)私自建房的;
(七)單戶被征收房屋面積達240平方米以上,又對其他農村房屋提出確權的;
(八)鄉鎮(街道)認定不符合確權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對不符合登記頒證規定的農村房屋,只予以確權不予登記頒證。
第三章? 權利人范圍
第八條? 確權登記的權利人主要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戶;因繼承、贈予等原因合法取得的農村房屋的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 但是在確權登記時應予以備注;經正規移民程序,搬遷本區的移民按本地村民待遇予以確權,但是必須放棄其他宅基地和農村住宅相關權利。其他情形,應由相關權利人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后,報請鄉鎮(街道)決定。
確權登記應以戶為單位提出申請,戶主為申請人,相關權利人為共有人,戶主由本戶成員從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中自行商定。
第九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城落戶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應予以確權登記。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新取得的宅基地和住宅應予以確權登記,同時注銷其原宅基地和住宅使用權。
第十條? 本細則所指“戶”的認定,應以公安戶籍為依據。戶內子女已成年(18周歲),但是尚未分戶的,每名子女可申請單獨作為1戶。具體情況由各戶自行商議。
分戶的程序是:農戶向村集體提出,村委會研究后公示3天,無異議或處理異議后,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應當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符合條件的應予以批準,并將名單公示7天,不符合條件的不予以批準并說明理由。(附件4)
其他情況的分戶,應以公安戶籍分戶手續為準。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公共服務、公益事業、產業發展建設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確權登記頒證,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四章? 面積限額
第十二條? 經依法批準使用宅基地修建住房,未超過批準用地和住宅建設面積的,按實際宅基地面積和住房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實際用地面積或住宅面積超過批準面積的,只能在批準限額以內進行確權,超出部分予以備注。
第十三條? 對沒有批準手續的修建的農村住宅,該戶宅基地合計面積未超130平方米,住宅合計面積未超240平方米的,按照實際面積辦理確權手續。超過上述限額的,只能按照宅基地面積130平方米、住宅面積240平方米辦理確權手續,超過部分在權證上予以備注。
第十四條 因繼承等合法原因形成“一戶多宅”的,可按實際情況確權登記,但要在權證上予以備注。
第五章? 信息核實
第十五條? 各鄉鎮(街道)負責采集農村住宅相關信息(確權信息認定表見附件1 ),全面核實建房時間、是否符合建房條件、擬確權內容等基本情況,作為確權頒證的基礎材料。
第六章? ?手續完善
第十六條? 農村住宅無宅基地批準手續的,村委會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村委會對宅基地使用權人、面積、四至范圍等進行確認后,認定屬于合法使用的,在村、組公示30天,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證明及告模板見附件2-2),由村委會填報《宅基地權屬證明審核表》(見附件3-1),報請鄉鎮(街道)和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審核,審核通過的材料即可作為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宅基地權屬材料。
第十七條 農村住宅無規劃手續的,由村集體出具證明,在村內公示15天,公示無異議或處理異議后(證明及公示模板見附件2-3),由村委會填報《宅基地規劃證明審核表》(見附件3-2),報請鄉鎮(街道)和區規委辦、區住建局審核,符合有關規劃管控避讓規定的,予以審核通過的,審核通過的意見可作為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規劃許可材料。
第十八條? 宅基地和農村住宅符合規定認定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農戶提交《宅基地權屬(或住宅規劃合規)認定申請書》(見2-1)。
2.初審。村集體對申請農戶的資格、是否存在不能確權的情形、是否符合當時建房要求、建房位置是否符合規劃管控要求,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予以初審通過。初審通過的農戶,在村組同步公示(宅基地權屬公示30天,住宅符合規劃的材料公示15天)。初審通過的,填寫《宅基地權屬證明審核表》或《宅基地規劃證明審核表》,報鄉鎮(街道)審核。不予以審核通過的,要說明理由。有分戶需求的,可以一并提交。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對申請進行專題研究,重點對申請農戶的資格、是否存在不能確權的情形、是否符合當時建房要求、建房位置是否符合規劃管控要求等進行審查,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審核通過,加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章后報區自然資源局(規劃手續報區規委辦)
4.審批。區自然資源局(或區規委辦)對鄉鎮提交的審核材料,召集專門會議進行研究,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加蓋單位公章;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審核通過,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農村村民的宅基地和規劃許可手續遺失又不能提供當時審批單位有效證明的,可參照沒有取得手續的程序進行認定和辦理。
第七章? 登記程序
第二十條?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按以下程序進行(申請登記收件材料清單見附件5):
(一)申請。由申請人備齊申請登記材料,交到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后,由村委會統一組織申請登記,并將申請材料統一交到所在鄉(鎮、街道辦)。
(二)受理。各鄉(鎮、街道辦)對申請材料統一收集后,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集中受理,經初審不符合登記要求的,應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鄉(鎮、街道辦)及申請人。
(三)登記。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對上報的申請登記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以及不動產所在村委會進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對不符登記條件的,寫明理由反饋鄉(鎮、街道辦)及申請人。
(四)發證。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不動產權證書,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將登記資料統一歸檔。并將不動產權證書統一移交給鄉(鎮、街道辦),由鄉(鎮、街道辦)向申請人發放。
第八章? ?疑難問題
第二十一條 下列特殊確權事項,按照以下政策處理:
(一)正常農戶婚姻家庭按“一戶一宅”原則進行確權(主要指一次婚姻組建的家庭),對于復雜婚姻家庭(主要指多段婚姻家庭),多段婚史家庭中一方婚前房屋未確權,可按程序申報確權;
(二)因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轉移給本村集體的村民,現房屋使用者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按現宅基地使用權人進行確權登記。
(三)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印發前,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離(退)休干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經公告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該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可依法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
(四)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可以確權登記。
(五)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可以申請辦理分戶,也可按照以下方式處理:已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公告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可按程序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其確權登記面積按分戶后的標準計算;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后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六)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城落戶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上無房屋的可由該村民委員會收回,不予確權。
(七)原老宅基地上的住宅已成危房,但該宅基地是該戶唯一宅基地的,經該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并公告無異議的,可予以確權登記。
(八)同村兩戶或兩戶以上農戶聯建房屋共同使用一處宅基地的,經村(居)委及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屬于聯建共同財產的有關證明后,由相關農戶自行協商確定各自使用范圍,能夠確定各戶準確使用界線的,按確定的使用界線分割單獨確權登記;不能確定各戶準確用地分界線的,按共用宗地進行確權登記。
(九)對納入文物保護范圍的古村落或農村建(構)筑物,應本著管理不改變產權歸屬原則,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同時,應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不動產屬于受國家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
(十)插花地或異地建房,由兩村(居)委及兩鄉(鎮、街道辦事處)核實具體情況后,共同出具有關證明資料,由宅基地所在村按程序辦理確權。
(十一)因國有土地界限不明朗,農民將房屋修建在國有土地上,國有土地所有方未對農房建設進行制止也未提出異議,且該房屋為農戶的唯一住房,可按程序申請確權,但是需征得土地所有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暫緩確權,待暫緩因素消除后,可重新申辦:
(一)權屬有爭議的,包括宅基地四至界限權屬爭議、家庭內部權屬爭議未解決的;
(二)因享受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政策,原宅基地及住房、危房應拆除而尚未拆除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或鄉鎮(街道)認為應當暫緩確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換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時,宅基地及住房現測量面積與原登記面積不一致的,應當區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
(一)對于宅基地及住房界址未發生變化且未超過省規定用地標準,屬于測量方法造成面積不一致的,以精度高的測量方法所得面積進行登記。運用同種測量方法測量,屬于精度誤差范圍內的,以原登記面積為準。
(二)已經辦理過登記的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導致測量面積大于原登記面積的,應以原登記面積為準,超占面積要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進行注記。對于房屋翻建后造成面積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提請村、鄉鎮(街道)審核批準后,按程序申請變更登記。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執行后新建的農村住房必須依法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許可等手續,并嚴格按許可建設的占地面積、層數、建筑面積、限高等建設,否則不予登記。
第二十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不動產登記參照本細則執行,其中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實施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施行之后,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由花溪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1??
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確權信息認定表
????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組 ??(門牌號)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是否本村 村民 | 口本村村民 ???口外村村民 口城鎮居民 ???口其他 | ||||||||
建房原因 | 口分戶 ?? 口地質災害搬遷 ? 口移民搬遷? 口生態整治搬遷? 口易地扶貧搬遷 ?? 口其他 | 聯系電話 | |||||||||
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或符合分戶條件但未分戶 | 口是 | 建房時間 | |||||||||
口否 | 一戶多宅的原因 | 口不符合分戶條件? 口繼承口建新未拆舊 ???? 口贈予 口出售后再建 ???? 口購買 口純多占 ???????? 口其他 | |||||||||
有無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 □ ?有 □ ?無 | 手續名稱及編號 | |||||||||
有無辦理房產相關手續 | □ ?有 □ ?無 | 手續名稱及編號 | |||||||||
手續辦理時間 | ????????年 ???月 ???日 | 手續辦理單位 | |||||||||
宅基地宗數 | 宅基地面積 | ||||||||||
住宅數量 | 住宅面積 | ||||||||||
家庭成員信息 | 家庭成員總數 | 共 ??????人 | |||||||||
成員姓名 | 與戶主關系 | 身份證號碼 | 成員備注 | ||||||||
擬確權宅基地宗數 | 擬確權宅基地面積 | ||||||||||
擬確權住宅數量 | 擬確權住宅面積 | ||||||||||
村(居委會)審核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區相關部門意見 | 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 審核人(簽章): ??????????????????????????????????????審核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 ||||||||||
鄉(鎮、街道) 審核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本表用于農村房屋信息采集,一宗房屋一張表)
附件2-1
宅基地權屬(或住宅規劃合規)認定申請書
XX鄉鎮(街道)XX村民委員會:
我是XX組村民XX(身份證號:XXXXXX),我戶現有人口XX人,編號為XXX的宅基地(或:住宅)無宅基地批準手續(或:無規劃手續),申請村委會對該處宅基地權屬(符合規劃避讓規定)情況進行調查,若符合有關規定,請按程序為我戶出具宅基地證明審核意見(或:住宅規劃審核意見)。
??
?申請人(捺?。?/span>
?????????????????????????????XXX年XX月 XX日
(用于農戶向村委會申請認定宅基地權屬和住宅合規認定)
附件2-2
公 ?示
根據《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現對XX村XX組XX戶(戶主姓名:XXXXX,身份證號:XXXX)編號為XXX的宅基地權屬情況進行公示。
該宗宅基地四至范圍是:東抵XXX,南抵XXX、西抵XXX、北抵XXX,宅基地宗地實際占地面積XXX平方米,擬同意該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確權。公示時間30天(XX月XX日到XX月XX日)。
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時間內向村委會反映,我們將按程序核實處理。
?反映電話:XXXX,電子郵箱:XXXXX
?????????????????????????????XX鄉鎮XX村村民委員會
????????????????????????????????XXX年XX月XX日
證 ?明
現有XXX鄉鎮(街道)XX村XX組XX戶(戶主姓名:XXXXX,身份證號:XXXX),該戶房屋編號為XXX的宅基地無宅基地批準手續,四至范圍是:東抵XXX,南抵XXX、西抵XXX、北抵XXX,宅基地宗地實際占地面積XXX平方米,經研究,并按程序公示,同意該戶的宅基地按《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予以確權登記。
???????????????????????XX鄉鎮XX村村民委員會
??????????????????????????XXX年XX月XX日
(本公示和證明模板用于無權屬材料的宅基地調查核實)
附件2-3
公 ?示
根據《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現對XX村XX組XX戶(戶主姓名:XXXXX,身份證號:XXXX)編號為XXX的房屋符合規劃情況進行公示。
該宗宅基地四至范圍是:東抵XXX,南抵XXX、西抵XXX、北抵XXX,宅基地宗地實際占地面積XXX平方米,房屋面積XX平方米,符合有關避讓規定,擬同意該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確權。公示時間15天(XX月XX日到XX月XX日)。
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時間內向村委會反映,我們將按程序核實處理。
反映電話:XXXX,電子郵箱:XXXXX
?????????????????????????????XX鄉鎮XX村村民委員會
????????????????????????????????XXX年XX月XX日
證 ?明
現有XXX鄉鎮(街道)XX村XX組XX戶(戶主姓名:XXXXX,身份證號:XXXX),該戶房屋編號為XXX的住宅無規劃手續,該宅基地四至范圍是:東抵XXX,南抵XXX、西抵XXX、北抵XXX,住宅面積XXX平方米,符合規劃有關避讓規定,經研究,并按程序公示,同意該戶住宅按《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細則》予以確權登記。
???????????????????????XX鄉鎮XX村村民委員會
??????????????????????????XXX年XX月XX日
(本公示和證明模板用于無規劃材料的農村住宅調查核實)
附件3-1
宅基地權屬證明審核表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是否本村村民 | 口本村村民? 口外村村民 口城鎮居民 口其他 | ||
建房原因 | 口分戶 口地質災害搬遷 口移民搬遷? 口生態整治搬遷 ? 口易地扶貧搬遷 ??? 口其他 | 聯系電話 | |||
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或符合分戶條件但未分戶 | 口是 | 建房時間 | |||
是否公示 | |||||
村集體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
鄉鎮(街道)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
區自然資源局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本表用于沒有宅基地手續的宅基地權屬審核)
附件3-2
花溪區農村住宅規劃證明審核表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是否本村村民 | 口本村村民? 口外村村民 口城鎮居民? 口其他 | ||
建房原因 | 口分戶 ????????口地質災害搬遷 ??口移民搬遷 口生態整治搬遷 ?口易地扶貧搬遷 ???口其他 | 聯系電話 | |||
是否符合規劃管控要求 | 口是 | 建房時間 | |||
是否公示 | |||||
村集體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
鄉鎮(街道)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
區規委辦意見 | 審核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
(本表用于沒有規劃手續的房屋確權規劃證明)
附件4
貴陽市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住宅確權分戶審批表 | |||||
申請人姓名 | 性別 | 民族 | |||
身份證號 | 出生日期 | 家庭住址 | |||
戶主姓名 | 與戶主關系 | 戶口性質 | |||
戶內人數 | 分戶原因 | ||||
原戶內人員 |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與戶主關系 | |
擬分為一戶人員 |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與戶主關系 | |
家庭成員簽字 | |||||
村集體意見 | |||||
派出所意見 | |||||
鄉鎮(街道)意見 |
(本表用于家庭內部分戶)
附件5
申請登記收件材料清單
一、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4.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宅基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書(尚未辦理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按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業務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4.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
5.不動產(房屋)測繪報告
6.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尚未辦理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提交)
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
4.取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提交集體土地所有權已經登記的不動產權證書、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合同(含附圖、附件)(取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提交)
5.土地出讓價款、土地租金、相關稅費等繳納憑證(取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提交)
6.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四、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尚未辦理土地首次登記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業務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5.不動產(房屋)測繪報告
6.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投資額不足30萬且建筑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的2層及2層以下的單體建筑,可以提交施工單位的房屋完工報告,也可以由當事人提交房屋已經竣工的說明)
7.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尚未辦理土地首次登記的提交)
附件6?
???????????????花溪區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流程圖
相關解讀:【文字解讀】《花溪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附細則)》征求意見稿的解讀